中国南昌新闻网 2008-07-1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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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昌出台多项措施重奖前来投资的工业企业
增加市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 据介绍,我市将增加市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。在2008年安排市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额的基础上,2009年至2011年市财政每年递增10%,专项用于制造业项目贴息和兑现本政策措施中有关政府性奖励。在本市区域内注册、生产的工业企业,不分所有制及隶属关系,均属专项资金支持范围。在“3010”工程实施期,市财政每年预算再安排500万元以上专项资金。 “四率”超全国平均水平可获贴息 对国家、省及我市鼓励类工业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贷款,若企业劳动生产率、资金利润率、人均创利率和资源能源利用率在全国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,或高出平均水平且企业达到市重点企业规模的,给予300万元以内的贴息支持;若企业以上“四率”高出平均水平但企业未达到市重点企业规模的,给予100万元以内的贴息支持;若企业以上“四率”低于平均水平的,不予贴息支持。 完成“3010”工程进度有奖 对“3010”工程项目进行前期费用补助。补助标准为:总投资30亿元以上(含铺底流动资金,下同)的工业项目,其前期费用补助150万元;总投资10亿元以上、30亿元以下的工业项目,其前期费用补助50万元。 设立“3010”工程项目进度完成奖。按照投资进度,总投资10亿元以上、30亿元以下的项目,在3年内完成全部投资并竣工投产且达产达标的,给予项目企业法定代表人(或主要经营者)30万元奖励;总投资30亿元以上的项目,在5年内完成全部投资并竣工投产且达产达标的,给予项目企业法定代表人(或主要经营者)50万元奖励。 世界500强企业生产基地落户南昌最高奖励300万 凡世界500强企业将生产基地和中国总部落户我市,且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,一次性奖励该企业300万元;凡国内200强企业将生产基地和公司总部落户我市,且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,一次性奖励该企业100万元。 新获中国驰名商标的奖30万 鼓励企业技术创新。对被新认定为国家、省、市企业技术中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,一次性分别奖励50万元、20万元、5万元;对被新评为国家重点新产品和省、市优秀新产品并形成产业化、产生效益的前十名,一次性分别奖励10万元、3万元、2万元。 鼓励企业创品牌。对被国家、省工商部门新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、江西省著名商标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,一次性分别奖励30万元、10万元。(记者 吴跃强 实习生 杨芾沣 武春澍 ) |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