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南昌新闻网 2008-02-19 |
| 在线投稿 新闻热线:0791-3988076 |
|
呼和浩特市委副书记王志平被害案尚在民间传得沸沸扬扬,2月15日,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已经作出批复,追认王志平为革命烈士。(2月17日《广州日报》) 此消息一经国内几家门户网站转载,立即成为网民议论热点。有网民认为“太草率”,死因还没有搞清楚就匆忙追认;还有人质疑副书记遇害是烈士,平民百姓在岗位上被人杀了算不算烈士?联系到重庆北碚火车站两民警在派出所被一越狱犯枪杀,亲属为他们追认烈士17年努力未成功,理由只是“死难情节不壮烈”,王志平副书记从遇害到追认烈士不足十天,也太快了些。 当然,够不够烈士条件,死亡和追认时间不应是障碍。《革命烈士褒扬条例》第三条第四项“因执行革命任务遭敌人杀害,可批准为革命烈士”,以及民政部就这一条款作出“因正确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坚持革命原则,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,而被犯罪分子杀害或被报复杀害”可申报革命烈士的解释,王志平被追认为革命烈士显然是套用了这一条。 但是,此案仍在调查中,王志平能否达到革命烈士追认条件,不决定于他死在办公室里,而是凶手的杀人动机,枪杀事件前因后果的构成,以及王志平是否因“坚持革命原则,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”而英勇牺牲。现在,王志平被追认为革命烈士,凶手无疑就是十恶不赦的犯罪分子了,这对未经法院审理就将犯罪嫌疑人置于“准罪犯”的境地,是很不公平的,也可能影响其后的法庭审理,影响司法公正。 此外,围绕王志平遇害,与他同时遇害的那个女人、王的儿子曾在英国留学,王在呼和浩特市还有一套至少300多平米的房子等官员敏感话题还在坊间流传、猜测,在事实未弄清之前,就认定其为革命烈士显然操之过急。网民的不解和不满也正在于此。 查清案子,廓清传言是对王志平最深切的怀念和对家属最好的安抚,这时的“革命烈士”才能真正感动和震撼人心。太匆忙了反而弄得很被动,就像现在。一网民说得好,我们想知道王志平的感人事迹。这话尽管有质疑的成分,其实是对王志平之死真相的探求。呼和浩特市委、市政府应该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,给公众一个公正的答复,不要弄得像“华南虎照”似的,迷雾重重。 |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