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 页 | 青山湖概况 | 青山湖新闻 | 视频新闻 | 走进青山湖 | 媒体聚焦 | 热点专题 | 数字青山湖 | 公示公告
     领导信息 | 精神文明 | 理论园地 | 通讯员园地 | 图看青山湖 | 便民信息 | 招商信息 | 特色产业 | 联系我们
  你当前位置: 主页>>县区之窗>>青山湖区>>公示公告

2008-04-15  
在线投稿  新闻热线:0791-3988076

    一、申报
    1、采购人在区财政局采购办领取《政府采购审批表》和《政府采购项目情况告知书》。
    2、采购人填制完《政府采购审批表》和《政府采购项目情况告知书》后,交采购办审核盖章。
    3、采购人将采购办审核后的《政府采购项目情况告知书》交区监察局审核,之后交回采购办。
    4、采购办将《政府采购审批表》和《政府采购项目情况告知书》交至区政府采购中心询价。

    二、落实采购资金
    1、需财政追加拔款的,采购人根据采购计划向区政府提交报告,经批准后,区财政局采购办通知采购中心,要求供货单位送货;
    2、采购人自筹资金的,将款项汇入区财政局采购办专户后,可通知送货。

    三、签订合同、货物验收
    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协议供货合同,供应商按合同供货并提供相关服务。采购人对货物验收合格后,填写《政府采购验收单》。

    四、货款结算
    1、从网内支付的采购款项,采购人应向区财政局采购办、国库支付中心和区采购中心提供合同及验收单各一份,通知本单位财务在“青山湖区财政国库支付系统”上按照合同约定提出直接支付申请,采购办根据收到的合同和《政府采购验收单》审核支付申请,通知国库支付中心向供应商付款。
    2、采购办支付的采购款项,采购人应向区财政局采购办和区采购中心提供合同及验收单各一份,出具财政资金直接支付申请书,交分管科室审核,通知采购办向供应商付款。

    五、注意事项
    1、采购人需采购数码相机、数码摄像机、笔记本电脑、汽车的,在送交《政府采购审批表》和《政府采购项目情况告知书》的同时应提供经主管部门、区政府批准的申请报告一份。
    2、采购办专户
    户名:南昌市青山湖区财政局
    账号:1502206029300039047-24
    开户行:工行北西办
    3、采购办联系电话:8102700 联系人:喻辉
    采购中心联系电话:8112521 联系人:袁新颖

 

 

    
无标题文档
中国南昌新闻网版权所有 地址: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绿茵路南昌广电中心大楼12楼
垂询电话:0791-3988076 传真:0791-3988099 邮政编码:33003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