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南昌新闻网 2008-08-1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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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 陈蔚仪 李江敏 记者 骆辉 随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深入开展,我市的市容市貌有了很大改善。硬环境改变了,交通秩序、市民文明素质等软环境有没有改善呢?近日,记者就城区交通情况进行了走访和调查,发现交通秩序较以前有了明显改观,但不和谐现象仍然存在。 违反交通规则行为依然存在 11日下午6时左右,正是下班高峰期。记者在民德路看到,和以前相比,这里车辆占道停放的现象得到了改善,但交通秩序还是有些混乱。车辆逆行、随意横穿马路的现象不时出现,一辆红色轿车甚至因为等人上车在路中央停了1分多钟。在叠山路与象山路的交叉路口,交警们正在维持秩序,一位交警正对一名没戴头盔的摩托车驾驶员进行宣传教育。红灯亮起时,往常横冲直撞的电动车也安分了不少。 记者随后又来到了阳明路、南京西路、八一大道。在一个十字路口,记者和一些行人停下来等红灯。当左行的绿灯亮起时,一辆自行车在等待了40秒后,却没了再等15秒的耐心,立即骑了过去。机动车、非机动车在人行道行驶,甚至逆行的情形也时有发生。在青山南路,两辆出租车并排前行,其中一辆正准备从左侧超车时,猛然发现前方一辆摩托车正逆行而来,不得不来个急刹车,刺耳的刹车声令人心惊胆战。 7成事故因违规驾驶造成 昨日,记者从市公安交管局了解到,7月份南昌地区事故接警共3124起,受案2256起,一般程序处理事故50起(其中城区共发生18起,四县共发生32起),使用简易程序处理事故2206起。而50起一般程序处理事故中,7成事故都是因为违反交通法规引发的,其中未按规定让行10起(占事故总起数的20.00%)、超速行驶7起(占事故总起数的14.00%)、无证驾驶4起(占事故总起数的8.00%)、违法变更车道3起(占事故总起数的6.00%)和其他影响安全行为12起(占事故总起数的24.00%)。 在50起一般程序处理的事故中,造成15人死亡,其中未按规定让行造成6人死亡(占死亡总人数的40.00%),超速行驶、其他影响安全行为各造成2人死亡(各占死亡总人数的13.33%),违法变更车道、违法上道行驶、违法装载、违反交通信号、其他操作不当各造成1人死亡(各占死亡总人数的6.67%)。 文明行车有赖于习惯的培养 为什么车辆不按章行驶的现象屡禁不止?记者随机采访了10位市民,几乎所有人都承认自己有过违反交通规定的行为:有因为赶时间的,有觉得当时路上车少的,各有各的理由。市民王小姐说,自己绝大多数时间都能遵守交通规则,但有时图方便,再看看人家都这么做了,自己也就跟着做了。在福州路,一名私家车主很不耐烦地说:“就这么大点地方,不把车停路边,我停哪儿?” 大多数被访者都表示,市民按章行驶的意识有待提高,而相关部门也应该进一步加大执法、宣传力度。市民高巧珍说,如果绝大多数人都能遵守交通规则,那剩下的一两个人,就算想违反也不好意思。家住青山湖小区的孙先生则认为,交警部门不能仅仅依靠处罚手段来改变交通秩序,更多的是要加强宣传,将文明行驶的理念灌输到每个人的心中。而某交警则有些无奈地说,其实大多数市民都了解交通规则,但就是有人不当回事,交通规范意识淡薄。要让市民养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习惯,还有待时日。 加强宣传营造有序交通秩序 “交通事故带来的是血的教训,只要司机文明意识强一些,多考虑他人的利益,不争抢时间,不违反交通规则,城市的交通秩序就能得到明显改观。”市公安交管局相关处室负责人表示,经过不断整治,目前我市的交通秩序得到了明显好转。 根据市公安交管局统计,今年7月份一般程序处理事故起数与去年同期的65起相比下降23.08%,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死亡20人相比下降25.00%;今年7月份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数45人,与去年同期受伤65人相比下降30.77%;今年7月份道路交通事故经济损失55300元,与去年同期经济损失131000元相比下降57.79%。 据悉,市公安交管局将路口路段管理责任分解落实到每名干部及民警,针对部分路口电动车、自行车闯红灯违章较多的情况,采取由协管人员拉警戒绳、设置警示广告牌等措施,保障行人及车辆通行安全。同时,该局还将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,提高市民的文明交通意识,进而营造一个文明、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。 ●采访手记 采访中的几个镜头让记者印象深刻:等了40秒红灯,却等不了最后15秒;看到别人都闯红灯,自己也跟着闯红灯。 文明其实就在你我身边,只要我们多一点耐心、多一点坚持;文明又与我们隔着千山万水,如果文明的意识没有深入我们的内心。当红灯仅剩下几秒,我们忍不住迈出脚步时,请倾听一下文明的声音,你会发现,文明,没有想象中那么难。 |


